第138章 丽山会的寐

一石.CS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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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五分钟后。

    一道黑色身影,穿过枣林,来到草棚附近。

    那道身影纤瘦,一看就知道是个女子。紧身皮衣,包裹着苗条的身材,上凸下翘,两条美腿,笔直欣长。

    女子绕着草棚,转了几圈,捡到一部四星手机。

    她点开手机,翻看了一下。

    而后,女子对着联络器说话。声音清丽,宛如银铃。

    “罗刹,我是寐儿。我已经到达目的地,除了找到朴治贤的手机,没有发现任何踪迹。他可能被警方带走,或者……被人杀了。”

    “寐儿,朴治贤死掉没关系。但他携带的皮箱,非常重要,里面有‘齐王墓’的墓图。你仔细搜索附近,务必将皮箱找回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高丽女子结束了通话。

    她在枣林来回穿梭,寻找蛛丝马迹,动作敏捷,像是一只黑色山猫。

    然而,暴雨如注。

    地面,没有留下任何痕迹。

    忽然,寐儿嗅到了一丝血腥气味。

    身为杀手,她对这种味道,实在太熟悉了。

    “一块用过的纱布……还有血迹!”

    寐儿身手灵活,攀上枣树,从树杈摘下一块医用纱布。

    她皱着俏眉,亮晶晶的眼瞳,闪过一丝诧异。

    而后,寐儿点开了朴治贤的手机,翻看相册。

    她找到其中一张照片,露出了得意的笑容。

    照片上,一对男女,正牵着手逛街。

    女孩,是个身材火辣的美女。

    男子,个头高大,脑袋却缠着白色纱布,像个木乃伊。

    “罗刹,皮箱没有找到。但是,我知道是谁偷走了它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凌晨,两点半。

    叶风拖着疲惫的身躯,回到了郊区的房子。

    望着二楼窗户的灯光,他的心底,涌上一股暖流。

    ‘小萱在等我!’

    举步登楼,推门而入。

    郑萱倚靠在床头,合着双眼打盹。

    她披着一件叶风的外套,外套宽大,将少女娇小的身子,完全裹住。

    少女的粉脸嫩白,睫毛长而浓,一张红唇微微翘起,像是在撒娇。而那浅棕色的卷发,垂在饱满的胸前,随着呼吸微微颤动。

    灯下。

    少女浑身散发着柔柔的光,如梦似幻,美不可言。

    叶风蹑手蹑脚地进门,不敢惊扰到她。

    饭桌上,摆着一双筷子,扣着两个碗。

    叶风轻轻掀开其中一个,碗里是葱油清面,放了两颗煮鸡蛋。另一个碗是腌萝卜丝,切得极细,酸香扑鼻。

    他奔波了一夜,肚子早就饿了。

    虽然面条已凉,粘成了一块,可叶风却吃得很香。

    ‘嗯——’

    郑萱嘤咛一声,坐直了腰。

    她揉了揉惺忪睡眼,抬头望见叶风。

    霎那间,少女满心的期盼、焦急、不安、犹豫……统统烟消云散!

    她跳下了床,三步两步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叶哥,我……我……”

    郑萱紧紧抓住了叶风的手掌,触手冰凉。

    抬头去望,叶风的脸上沾了雨水,头发湿透,一根根竖起,像个小刺猬。

    那双眸子,带着深沉的倦意,无尽的惆怅。

    郑萱,心弦颤动。

    她忽然觉得,看似坚强无畏的叶哥,是那么招人爱怜,叫人心疼。

    少女的心底,泛起了浓浓的,化不开的爱意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如何说,如何讲,如何表达……

    只能抬手,去抚摸叶风的手臂、脸庞、耳朵、头发……

    最后,郑萱干脆勾住了叶风的脖子。

    脚尖踮起,吻住了他的嘴。

    郑萱吻得很认真,也很凶猛。

    她像头发狠的小母狼,眼神里,却藏着柔情无限。

    叶风挣扎了一下,竟然没能挣脱少女的怀抱,只好任她侵略。

    香!

    甜!

    爽!

    川府妹子的唇,如四月末的槐花蜜,带着暖洋洋的热情。

    过了半晌,郑萱才幽幽地松开了手,脸颊红扑扑的,透着一丝羞涩。

    “叶哥,你休息吧!我去给你洗衣服。”

    叶风捏着她的鼻子,坏笑:“丫头,你把哥的火点起来了,就想弃之不管吗?”

    “人家……不是不方便嘛!我来月事了。”郑萱娇羞了脸庞。

    叶风想了想,道:“没关系,咱俩去床上躺着,我想听着你的心跳入睡。”

    郑萱拗不过他,被推倒在床,不禁娇嗔一声。

    “啊,讨厌!别摸……呜……坏……”

    灯,灭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二天。

    叶风睡到十点才起床,脸颊、唇边还留着少女的芬芳。

    他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,冲走满身疲惫,思索未来的计划。

    如今,叶风有两件大事,压在心头。

    第一,杀掉萧远鹤,报仇雪恨。

    萧氏父子,是自己最大的仇人。

    现在,萧子轩已死,就剩下在米国的萧远鹤。

    等时机成熟,自己便远赴米国,杀掉这个老贼!

    第二,寻找父母的下落。

    叶风摸着脖子挂的玉珮,想起了父亲写的血书遗言。

    ‘吾家龙子,赐名叶风。莫失莫忘,永保安康。吾儿成年,持此玉珮,去百泉市,寻沈峻青。’

    叶形玉珮、沈峻青,这两样是寻找父母的关键线索。

    警局的郝局长,曾帮忙找过沈峻青,却是查无此人。

    所以,寻找父母,只能通过这枚玉珮了。

    叶风洗过了澡,穿上崭新的羊毛衫,这是郑萱给他买的,舒适合体。

    回到房间。

    他拿出那枚黄褐色的玉戒,仔细研究。

    玉戒刻画的道纹,如流云,似水纹,也不知道有何妙用。

    叶风向玉戒,输入了一些灵元真气,它却毫无反映。

    不过,玉戒肯定是件灵器,属于土性。

    土性灵器,可以温养体魄,长期佩戴此戒,对身体大有好处。

    “小萱,这枚玉戒送给你了。”说着,叶风便想将戒指,戴到她的手上。

    郑萱捧着手机,正翻看QQ书城的言情小说。

    见叶风伸过手来,她调皮地躲开了,只是抿着嘴轻笑。

    “小萱,你不喜欢吗?”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人家小说里写了,送给女孩戒指,男的不得……跪在地上吗?”郑萱红着脸说。

    哈哈!

    这丫头说的是求婚啊!

    叶风心想。

    小萱是个心底善良、性情温柔的好女孩,更难得,她对我情真意切。

    今后,我若娶她做了妻子,也是天大的福分。

    “好啊,那我重新再来一遍。”

    叶风面露微笑,单膝跪在了地上,双手捧起那枚玉戒。

    “小萱,请收下我的戒指。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郑萱美眸闪烁,任由叶风握住自己的俏手,戴上了那枚玉戒。

    这时,高飞领着女朋友,走进了房间。两人正好瞧见这一幕。

    他女朋友,名叫罗燕,是个性格爽直的东北女孩。

    罗燕笑道:“哇,叶哥真是浪漫,跪地求婚啊!”

    郑萱抿嘴一笑,也不否认。她拉着叶风的手,心里甜美如蜜。

    罗燕拍了拍高飞的肩膀。

    她哼道:“瞅瞅人家,再看看你,一点也不浪漫,当时追我的时候,你都没给我下跪送钻戒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是想啊!但那时候我肚子胖,害怕跪下去之后,起不来嘛!”高飞一脸憨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