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总是来得莫名其妙。
欧正楠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遇见她了,依旧文文弱弱的。要不是那一次的偶遇竟不知道这小丫头这么伶牙俐齿。却也很大度坚强。想来原本意料之外的邂逅也许还可以知道她的名字,却怎奈平时都只是远远的看着。这次近距离的接触,竟然令他心生紧。,毕竟是面对自己心仪的女生,难免会有点无措。即使他掩饰的很好,可手心还是渗出了汗,真是丢脸。
是的,欧正楠喜欢她。自从他在城中南路执勤以来,总会瞧见一个长发女生早出晚归。经过这条马路。见到的次数多了,他也就开始注意起她来。毕竟异性相吸。当然也并不是每一个经过此地的女生他都会注意。拜托,他又不是色狼!在他看来金熙有点与众不同,与时下的时尚女生相比,她少了一份浓妆,多了一份清丽:少了一份浮嚣,多了一份清静。又恰恰好好,给他看见,撞进心里。
她面容清秀,也看不清是否施了粉黛,总之清清爽爽的,浑身透出一股恬然之气。是那种让人一看便觉得舒适的女子。而娇小的身材使得他觉得她定是那种水乡女子,软软糯糯。
春夏秋冬,一日复一日,竟也成了习惯。习惯很难改变,要是哪次没看见她,欧正楠心里就会有点烦乱。
欧正楠想,这便是喜欢上了吧。
可是心理总觉得这次与前两次的恋爱有所不同。
欧正楠的初恋发生在高中,对方是与他同一届的校花。
高中时的欧正楠,并不是一个好学生。但也不至于划归到“坏”的一类当中去。只是学习上不用心,以致成绩一直呈半吊子状,不上不下。他还记得他高中班主任甚是惋惜的对他说:你呀,徒有了一颗聪明的脑袋。枉负了这些天分。欧正楠却想自己只是不务正业罢了。倒也没有枉负天分,而是把这些天分都用到了他的篮球事业上去了。那球打的一个叫顶呱呱啊。
大家也都知道,高中篮球队的男生是很受女性同胞的爱戴,特别是长得有些“貌美”的男生,总是难免会受人追捧。于是他也不负众望,在收了一大票学姐学妹的“秋波”之后,选择了最美的一颗来做为自己的伴侣。高中的男生,对喜欢的女生总是很直白的以外貌来判定。一来自己赏心悦目,二来可以满足自己男性的虚荣心,至少可以在一帮哥们面前炫耀。毕竟带一个漂亮的女生出去,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。
而第二次恋爱则发生在他的大学时代。细算下来应该是在大三第二学期的时候,和一个大一的学妹好上了。后来因为大四学业工作两头顾,因而冷落了小学妹。于是情理之中,两人分手了。这貌似已经成为当下大学生恋爱时普遍所面对的问题吧。所以说“大四”是一条坎,熬过去了,彼此就要好好珍惜。若未能相携成伴,那就真心祝福彼此。
缘分缘分,不一定有缘就有份。每天有多少人分手,又有多少人相爱。当你哭肿双眼,凄凄惨惨的与某位过客分手时,殊不知你的命定良人正与别人打的火热。
欧正楠心想,前两次的恋爱经验都是以女方主动进攻为主,自个儿真到没花什么心思去追。还真多亏了他这张脸呐。
他差不多等到火候正好时,与对方玩暧昧,然后就水到渠成,抱得美人归。皆大欢喜。
这么说来自个儿还真没主动喜欢过一个女生。都是等着对方来表达爱慕之意。这次喜欢那个“过路女”还真是王阁老嫁女——头一遭。更要命的是她连人家姓甚名谁都不知道,更遑论人家是不是也和他一样是单身?真是一个头两个大。
现在的他无比悔恨当初没有问她的名字。连上天都给他创造了机会,他竟然活生生的给搞砸了。
是继续等待还是勇敢出击?欧正楠自己也没有答案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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