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渺注意他已经很久了,他是潇潇会所的常客。有时候一个人,有时候和朋友。
潇潇会所,来这里的都不会很正常。包括老板林渺自己。它是繁华京城下潜伏的暗流,不过是高级暗流。能光顾的首要条件是消费的起。潇潇混迹在民巷之中,外表普通的它在白天就是困倦的眼,可一到晚上,便丝丝暗香流泻。几十盏金枝缠蔓的千影灯点点闪动,堂中小戏台上,是别处绝没有的暗回低眸,艳光暗绽的节目。自然,卖的也是色,不过是男色。
能够来到潇潇的人,打从大门进来,林渺只瞟一瞟,就能知道是同道中人还是误入的普通客人。眼神都不一样呢。而潇潇,从不会误接来客,对这一点,林渺很有信心。
是的,来这的全是清一色的男子,再来交男朋友。林渺自己也是这路货,为他们创下这隐晦的天堂。这天堂,本是林渺和情人点滴铸就,后来,争吵,拆伙。而林渺,独自坚持下来。把潇潇多年来化为京城暗夜隐埋的旖旎灯火。
一直到很多年后,林渺都认为他注意的那个人是潇潇灯火浮生中最动人的一抹颜色。
那人第一次来潇潇的时候是两年多前了,那天是下午,雨下得密,天色阴谧。客人很少,林渺百无聊赖找张桌子算帐。他就是在那时走进潇潇,大概是从马车上下来走了一点路,又没有撑伞。头发和衣服微微有一点湿。林渺照例抬眼看,刹那竟怔了怔。
那天,是林渺亲自接待他,点单,送清酒。其实那天他不算光鲜,昏昏的光线下,他眉眼低垂,唇角疲倦。肩头很薄,太瘦了。看真切些,薄薄的皮肤有些干燥,不是少年时光。但五官丽致无可挑剔。
那天他在潇潇一直坐到晚上,直到灯火迷离。他在角落,象暗夜流荡的白莲,几乎每一个走过他身边的人都回头看他,他似乎习惯被看,无动于衷。林渺一直看他,他许多细小的动作很好看,姿态非常好。仪容清整,下巴很尖,眼眸幽深,表情是凉薄的,但太寂寞了,眼睛微垂瞬间,落寞气息无法掩饰。林渺静静的靠着椅子背看着他,这种气息他熟悉。好多年前,同样有过,这个人一定伤过心,也许,现在也不能复原。
那天他一直到走,都不理人。
后来他又很长时间没出现,再来的时候,是潇潇笙歌正浓的晚上。林渺眯着眼在楼上俯看众生。听得大门迎客,眼便瞟过去。眼神微微一跳,原来是他,十分有趣。
这次他才像个梦,绝色的梦。
他穿着暗花绘的单衣,外披墨色长袍。神姿清丽流荡,风流旖旎。迎惯客人的店仆亦片刻呆滞,戏台子上两个清俊小生,一时光彩全无。他找位置,点单,身后追随数不清目光。
林渺只觉得他似乎已重新抖擞。重现绝色艳光。
他后来亦常来常往,林渺很欢迎,他来,连生意也带好。许多人来,就是为看他,间或有男人和他搭话成功,似乎他也不拒绝。可是很难继续谈下去。
有一个姓宋的男人很胆大,每次都主动过去相谈,这宋姓客人容貌普通,气质却很温暖舒服,他大约很会说话,因为他每次坐下,那个俊美人物都没有撵他,可以一直说下去。他们两个是很奇怪的组合,一个普普通通,不卑不亢。一个引人注目,清丽绝伦。
林渺在高楼目视,简直有些不平,他注意这样久,连这绝色人物姓名职业也不知道。这平常男子竟力拔头筹。
后来竟成功了,他们俩经常一起来。林渺亦看见宋对他亲昵小动作,很体贴呢。林渺懒得看下去。
若不是后来一些因缘,林渺不会再特意留意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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