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书小说网

阅书小说网>白衣飘飘的年代 吉他谱 > 后记(第1页)

后记(第1页)

??说来好笑,这篇文字,最初竟是捉刀代笔之作。

某天在群里,耗子说到她需要篇小说玩杀人游戏。我看她一脸苦相的郁闷,忽然有了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,主动请缨要替她捉刀。嘿嘿,这可是偶第一次做枪手。不过实话说,自己手也有些痒。好久没正经写东西。

??想了许久,决定还是以身边人的故事为模板。嘿嘿,到底照着人家作家们的水平差些,不能对情节架构在空气中一抓手到擒来。那晚一边写,一边开始给冰箱化霜。文字的进展竟然出乎意料地缓慢。我不知道,原来曾经的往事,慢慢回忆来慢慢写来,竟有如许沉重。冰箱不停地滴水,我有些手忙脚乱,看着一地狼藉,我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——根本不该大半夜的捣鼓那个破冰箱!

??写一段,在冰块掉落的响声中,又慌张地去拖地倒水,然后再回到电脑前;觉得自己的形象真是可笑。忽然遥想,那些在困窘中写作的前人们是否也是如此挣扎在现实与理想之间,恐怕他们远比我能对困苦安之若饴,又不禁对自己微笑了。就这样忙乱着,竟然就到了凌晨五点了。改完,忽略了一夜的身体开始抗议了:恐怕有些着凉,嗓子隐隐地痛着,执着得仿佛一定要我给它一个交待。头也开始眩晕,头重脚轻,说的就是彼时的我吧。不管三七二十一,喝下最后一口已经冰冷的茶,爬到床上,昏昏睡去。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。为这文,竟是病了一场。

最后,耗子也没有把它用在杀人游戏里,说是喜欢极了这故事,不忍掠美。故而完璧归赵于我。再细细读过一遍,才惊觉自己投入了很多感情到这些方块字里。曾经的往事,原来从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漠些许。

??

??人物的名字,倒是随手拈来的。“朝颜”,很有些喜欢这个名字。灵感来自于每天早上去车站的路上,经过谁家门前的一个小小花园——在清晨的阳光中,总有白色的浅蓝的粉红的牵牛花,绽放在柔弱牵绕的藤蔓之间。记得这花,又叫朝颜吧。而每天傍晚时分回来时,再看那花园,花朵已然颓败消残。仿佛已然在暮色来临前,死去。可是翌日清晨,我知道它们又会重生。

??朝颜。暮色。

??本来想就用这个做小说的题目。可是,终究和情节有些脱节。忽然想起了大学时很是风行一时的老狼的校园歌曲。《白衣飘飘的年代》,那是我们很喜欢的众多歌里的一首。故而,腆而借之。

?

??写完,先把故事发给了某人看。谁知,他竟说不喜欢。“罗嗦!”这就是他给俺的评价。我那叫一个汗啊。。。偶的小小得意被他当头冷水给泼了个无影无踪。他说,这不是个好看的爱情故事。

??是的,不是。因为我想写的,并不是爱情。而是,一种关于女孩子间友情的感觉,常常觉得,太亲近的友情,有时会几乎接近了爱情,有暖暖淡淡的暧昧的感觉。触手温暖。无论怎样的伤,总会有个人有个怀抱在背后,默默地等着你。只为你。何其幸甚。

??此外,这篇被翔称为有些像流水帐的文字,也算是我对早已远去的大学生活的一份凭吊和怀想吧。白衣飘飘的年代。曾经那么向往作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,只为在那扇小小的阁楼上的窗前,可以看到星斗。

??

??信笔闲言几句,咱也附庸风雅一次——是为后记。
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
相邻推荐:古风·四大名剑系列  凡间舞  邀君宠  无名  奇炫浩景  侠女也逍遥  过往云烟  尘世妖  做*****吧  水晶的灿烂迷梦  四叶草的奇迹  暂无  自说他说.评论.  失忆不是我的错  月光眸里的伤  给你最后的守候  左手留给右手的纪念  卖肾也要买把新弓!  吸血鬼骑士之迷途  蓝调依云  

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

最新标签